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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档案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11 点击数: 来源: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档案管理细则做出以下规划:

一、收集细则

1.发展党员综合材料

①党支部经考察后确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管理党员档案,并确定一名主要管理负责人;

②制作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党员名单表,对照名单表按时按质按量收取发展党员综合材料,对于错误材料,负责人及时联系所属党员;

③根据党员发展不同阶段,分批次收取党员材料,即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党员;

④统一布置材料填写任务及材料填写标准,限定上交时期,逾期不交者,应及时联系。

2.党日活动材料

①在学生党支部选取优秀党员,成立学生党员志愿小组,并根据党员空余时间制定收取党日活动材料名单;

②每月由相关负责人发布党日活动主题,党员根据活动要求撰写相应的心得、制作相应的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将材料交往规定地点;

③材料收取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收取地点,并打印好党员名单,在收取材料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④材料收取人员工作完毕后应整理出未交党员名单,及时联系未交党员,令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规定地点;

⑤针对每一次活动,选取其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对所有作品进行存档。

二、查(借)阅细则

1.查借阅档案必须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后,经支部书记签名,方可查阅。

2.需摘录或复制他人档案内容的,应征得他人、管理员、支部书记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借走材料,若有特殊情况,应填写申报表,经书记签名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不可超过15天,若超出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档案传递细则

1.综合材料

①支部工作人员统一整理毕业生党员、发展党员综合材料,查漏补缺,对材料有错误或有缺少的,材料管理负责人应联系党员,令其及时补交;对材料完整的,材料管理负责人对其进行装袋密封。

②支部负责人选取时间地点对党员召开档案转出注意事项大会。

2.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①发展对象如期成为预备党员后,支部工作人员将在召开预备党员接收大会之后的一个月,建立个人线上党员信息系统;

②在预备党员如期转正时,支部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完善个人线上党员信息系统,方便日后党员关系的转出工作。

3.毕业生的档案转出台账制度

在对毕业生的档案进行组织关系的转出是应做到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台账,做到对毕业生党员档案的转出、移交工作有迹可循。

综上所述,党员档案分为“线上”和“线下”双线并行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学生党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做好发展党员综合材料的维护和更新,及时整理信息统计报表和资料清理工作。以便更好的为支部的发展党员对象服务。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