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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3日 14:25 点击数: 来源:教科办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各类专门人才,现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15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龙永干、何培森

副组长:王霞

成员:谌鸽、陈慧、唐科、2022级辅导员

组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的全面调控,副组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审核,工作组成员负责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具体落实及学生思想工作的疏导。

专业转出

(一)申请对象:我院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2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前30%(含30%),所修本科课程(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者。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需作退学处理者。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或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对象。

4.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

5.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学生。

6.为转专业提供虚假材料,徇私舞弊者。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三)转出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教科办组织学生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学工办协同教科办进行资格预审。

3.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学生申请。

4.院部公示拟转专业名单,在2023 年春季学期第十三周周五(5 月 12 日)报学校教务处。

三、专业转入

(一)申请对象: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2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高考语文成绩100分及以上,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在业专业年级排名前30%(含30%),所修本科课程(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学习期间,对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有强烈兴趣和突出专长,并在省级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至少两项),或在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至少一项),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可酌情让该学生获得转入资格。

(三)转入控制数:该转入专业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20%以内,详见附件1。对于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作为转专业条件者,不计入控制数范围。

(四)转入流程:

1.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统一线下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考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为综合考核,测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学院在考核过程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见《2023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专业考核加分标准》:

(1)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三等奖排前3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

(3)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3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专业考核加分标准》

序号

加分条件

加分分值

1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30

2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25

3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15

4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排前5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15

5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排前3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10

6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排前3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5

7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国家级正式刊物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

30

8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正式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

10

9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年均纯利润20万加4分

年均纯利润10万加2分

年均纯利润5万加1分

10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

20

11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表彰

10

12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市级政府部门表彰

5

4.学院按照考核成绩和转入控制数,择优录取。教科办负责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并于2023 年春季学期期末第十九周周五(6月23日)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班级辅导员严格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摸底任务。

(二)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三)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15 号)的规定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5月3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专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