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创新创业 》 正文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22:24 点击数: 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我院目前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包含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管理、就业创业信息及相关比赛两大部分。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管理

第二条负责人员

由我院学工办就业专干牵头,院团委实践部干部协助实施。

第三条运行平台

负责人员: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板块进入“就业创业信息网”,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可查看本院应届及往届毕业生的生源信息、就业信息等。(所有信息需对外保密)

毕业生:使用“就业云平台”,共两种登陆方式。一是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板块进入“就业创业信息网”,使用学生账号登录;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毕业生促进会”即可授权登录。目前毕业生进行生源信息核验与补充、就业创业信息上传均可在此平台完成。

第四条主要工作

(一)生源信息核验

针对所有毕业生

1.时段

毕业年级的第一学期(一般在秋季开学第一月完成,具体关注学生招生就业处通知)

2.内容

实践部下发学校安排,具体由各班实委督促所有毕业生均需在就业云平台“就业事务”“生源信息”栏目,检查已有信息、完善未填信息。

3.要求

实践部负责干部时刻关注填写进度,向实委实时反馈,确保全部毕业生按校招就处要求正确完成核验。

(二)就业创业信息上传与审核

该工作主要针对高招毕业生

1.时段

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至当年暑期(具体截至时间关注学生招生就业处通知)

2.上传

主要由毕业生进行,需督促毕业生登录运行平台实时自主上传最新就业情况。

根据上传的人数多少,安排实践部干部对接班级,尽量一人一班,联系还未上传就业创业信息的个人上传信息。

3.审核

学工办就业专干进行。(审核不合格的需打回由该毕业生重新上传)

4.要求

实践部干部需时刻关注上传就业创业信息人数、更新情况,向班级辅导员老师以及各班实委实时反馈,督促毕业生积极就业或创业,并正确上传信息。

上传的所有信息需真实、有效。

三章就业创业信息及相关比赛

第五条就业创业信息

主要面向毕业生

(一)信息类型

1.各类招聘信息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生双选会

(二)发布途径

1.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QQ群(一届毕业生一群,邀请当届全部非公费毕业生)

2.当届毕业就业通知QQ群(一届一群,邀请当届全部非公费班级实委)

3.文传院实委QQ群

(三)要求

积极动员毕业生参与招聘或自主创业,提醒毕业生关注就业创业信息以及注意财产、人身安全。

第六条相关比赛

面向全体学生。

主要有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两项。(更多比赛关注校部下发的通知)

(一)主要工作

1.校部文件发布后由实践部整理比赛内容,并及时下发至实委群。(注意是否有名额要求)

2.各班实委组织班级学生参与。(一般需团队参赛,根据项目负责人确认项目归属,即从项目负责人处上交作品)

3.实践部收集并审核上交作品,并提交至校部。

4.根据参赛人数及情况,适当加减班级月评。

5.如我院有入围作品,需实时跟进比赛进度。

(二)要求

比赛工作量较大、含金量较高,需注意比赛的宣传与跟进,以及各项材料的收集。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学院可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度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与本规定一并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工办所有。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