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我院团员档案管理,提高团委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团员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团员证
2.入团志愿书
3.其他团内相关资料
二、转接制度
(一)新生团员档案转接
1.在入学后两周内,各班组织委员将本班团员档案收集整理,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是否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班团员档案的收集情况上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处。
2.院团委应对所有转接的新生团员档案清点并记录备案,完成后下发至各班组织委员处保管归档。
(二)团员毕业、升学等原因的转接
1.大四班级组织委员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本班团员的团员档案,上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处。
2.院团委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入、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等,加盖院团委印章后下发至各班组织委员。
3.经处理的团员档案由各班组织委员下发至各团员,由各团员自行保管。
三、归档制度
1.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院团委规定的时间内收集、整理、归档。
2.组织委员收集本班团员的团员档案,并将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以及其他团内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建立团员档案盒和团员档案上交情况登记表(附件1)。
四、管理制度
1.管理时间从团员关系转入本院团组织之日起(在我院申请入团的的团员从批准入团之日起),至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我院之日止。
2.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根据团员数量变动情况,定期核查整理,确保无缺漏、遗失、损坏等情况,丢失的团员档案需及时进行补办。
3.团员档案需有专门的档案盒保管,组织委员需做好保密工作,不允许私自摘引秘密文件和摘抄档案材料的内容。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五、检查制度
1.院团委组织部将在每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周开展检查工作,由各班组织委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团员档案盒和团员档案上交情况登记表交至指定地点,未及时上交的班级将扣班级月评0.5分,缺交班级扣班级月评1分。
2.由院团委组织部成员进行检查记录,检查完毕后归还至各班组织委员处保管归档,并将检查结果公示。
3.团员档案配备不完整,超过一个学期无特殊情况未补办团员档案的班级,将扣班级月评0.1分/人。
六、借阅制度
1.本班团员如需借阅团员档案,应在本班组织委员处登记借阅,注明借阅原因和时长,借阅期间团员档案由团员本人自行保管负责。
2.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凡未经整理和登记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七、团员证及团员档案的补办
(一)补办对象
1.遗失团员证的在校学生团员。
2.在我校入团且遗失《入团志愿书》的在校学生团员。非我校入团遗失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的,一律回原入团团组织申请补办。
(二)补办时间
每年的4月及11月。
(三)补办程序
1.团员本人填写《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补办登记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智慧团建个人信息截图,由组织委员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交院团委组织部。
2.院团委对申请补办者的团员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通过后的补办者信息汇总,向校团委递交《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补办登记汇总表》(附件2)和补办证明材料。
3.校团委组织部再次审核补办者团员身份,审核通过后补发团员证或按规定补办《入团志愿书》。
八、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
1.团员入党后仍有团籍,因毕业或学籍调转离校时,应持团员证转接团的组织关系。团员入党后如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由所在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内注明该同志离团时间,并加盖印章。
2.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善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九、注意事项
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归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组织部所有。
附件:
1.团员档案上交情况登记表
2.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补办登记汇总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3月1日
附件1:
××班团员档案上交情况登记表
班级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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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人数(含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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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证实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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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志愿书实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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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缺交项(志愿书、团员证、志愿书+团员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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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补办登记汇总表
序号 |
院部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入团时间 |
入团地点 |
补办备注(志愿书、团员证、志愿书+团员证) |
是否可以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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