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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5年学科教学(语文)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3日 16:21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我院2025年学科教学(语文)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坚持学术标准与综合素质并重,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实践潜力和学术素养,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

公平公正,规范科学

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及录取结果须全程接受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过程记录存档,可追溯,可核查。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

结合学科领域特点与专业培养目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注重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及思想品德等多维度表现。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的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学科教学(语文)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龙永干、刘立勇

2.成员:杨水远、张惠、李豪杰、罗燕、张虹、周扬林、李锴正、卓明华、王娜、林璟辉、刘洁莹

3.秘书:谭永

4.纪律监察:彭娟

学科教学(语文)复试专家小组

五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0451)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原则上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如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不接收破格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数

最低复试线

专硕

0451

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12

347

(二)复名单

复试名单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本研究方向进行排名,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5年学科教学(语文)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附件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一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群”,群号:1040336420(申请加群请备注:专业名称+姓名),以便后续复试事项通知。

)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考生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报名费缴费流程》(附件2)。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面试考生于3月26日前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至邮hnfnuwxy85@hnfnu.edu.cn (邮件注明2025年学科(语文)研招复试);面试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7:00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玉衡楼204

复审材料需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3)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7)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3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下旬。

)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的笔试及面试。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科目。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其中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命题,加试科目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统一笔试安排

考 试 科 目

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

考试地点

WCF01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

闭卷

3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玉衡楼北栋108-110教室

(请考生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查看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安排

序号

考 试 科 目

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WCJ01教育部统编语文教材研究

闭卷

3月29日下午13:00-15:00

玉衡楼206

2

WCJ02写作

闭卷

3月29日下午15:30-17:30

玉衡楼206

(请考生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场查看相关信息)

2.面试

(1)面试形式: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思维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

(2)面试要求: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在考场人员组织下抽取试题1套,当场回答,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成绩评定:满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评满分为80分,该项测评分为各个面试专家评价的平均分;外语综合运用能力测评满分为20分。考生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与和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4)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候考地点。

(5)面试地点:玉衡楼201,面试候考地点:玉衡楼202。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根据考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及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我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的基本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学科教学(语文)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第一志愿的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须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4.初试科目与学科教学(语文)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

5.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学科教学(语文)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生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6.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因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基本程序

1.我院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在我院官网发布。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2.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调剂名单由研究生处通过系统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并下发到我院,我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

4.研究生处依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我院同时在官网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5.调剂考生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并予以确认。

6.调剂咨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龙老师:0731-82841076,邮箱hnfnuwxy85@hnfnu.edu.cn 。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我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缺额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录取。

4.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6.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七、体检

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玉衡楼203,谭永老师收,邮编:410205),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格见附件5。

八、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处和学院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

(三)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面试和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议。学校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88228206,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731-88228503,电子邮箱hnysyjszs@hnf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研招复试)。

(四)实行复查制度。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各费用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5年学科教学(语文)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报名费缴费流程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