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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3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4日 12:56 点击数: 来源:学工办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

为切实做好2023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的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将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何培森 龙永干

副组长:李豪杰 杨清华 杨水远 谢杰 张惠

成员:唐科 安炜成 熊薇 陈滢琪 刘晨晨 李倩 周铮 许涛 学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

2020-2022级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三、推荐名额

学院推选3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本次的评定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

2.热爱教育事业,心怀执著的教育梦想,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吃苦耐劳。无任何违纪处分或不良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学业成绩班级前5,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1次(今年包括在内)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5.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之一。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专业四级)或六级。

注意:以上条件都需要符合,其中成绩查看为2022-2023学年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活动,获“大学生暑期三下乡”优秀个人,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省级及以上立项。

2.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项者。

4.省级及以上教育类科研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类论文者。

5.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奖励之一者。

五、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申报表》、《附件2:2023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上报辅导员。

2.班级成立奖助评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公平、公开、公正评选,并将评定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纸质稿材料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上交学工办(地址:国基广场203),电子稿发送至秘书部夏雨婷邮箱645158093@qq.com

3.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6:00。过时不交材料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4.学院奖助评定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班级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

六、表彰奖励

“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万元。

七、评选要求

1.“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每年评选一次,凡获此奖项的学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评奖。

2.凡有弄虚作假、拉票行贿等不正当行为者,学校将撤销相应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并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申报表》

附件2:《2023年马云教育基金卓越师范生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学工办

2023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