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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请,学院推优、考察、预审,拟确定我院2015级678中文班曾念同学为2018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
公示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2日,公示期三天。如对以上拟定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0731 -82841068,地址:玉衡楼205,不接受匿名举报,且公示期结束将不再受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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