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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刘思薇等61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21:12 点击数: 来源: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刘思薇等6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思薇  杨 可  梁议心  邓  剑  赵  琪  沈家雯

蒋佳琦  唐玉莲  石思思  段文婷  蒲雪梅  罗 

王庆芝  占  澳  夏云姣  肖元杰  杨子娴  杨思婷

艾上婷  谭  红  梁思微  易雨昕  贾文强  贾雅婷  

王志钦  肖诗颖  成碧玉  邱  江  邓金妮  龚夏蒙  

芦琪琛  王妙琪      谭文庆      义诗琪

   黄冰欣     陈美红      王秀兰

徐思思  罗城艳  刘欣宇  田雅婷  李美婷  蒋雨婷

龙映婷  罗文莉          周思晗   

   邓宇璇  康嘉雯        肖雅升

陈芊烨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所列61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49日讨论,拟确定以上6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49日起至20214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学工办辅导员安老师

联系电话:18670364456

传真电话:0731-82841070

来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部

邮编:410205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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