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天地党建动态 》 正文
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26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9]7号)精神,我校可推荐1-2名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人选,现就做好本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名额

1.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2.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一名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人选候选人,无合适候选人人选的学院,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推荐方法与步骤

1.提名。在党支部大会或支委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总支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由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对提出的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

3.推荐。各教学学院党总支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4上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5.审定。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审查,综合评审,初定百佳大学生党员名单,报工委会审定。

6表彰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荣誉证书,并在省内主流媒体和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宣传推介。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学院党总支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请各学院党总支2019年4月4日前,将推荐对象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3份,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学校组织统战部,电子邮箱:hnyszzb@126.com。

联系人:张志新; 联系电话:0731-88228221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名


性别


民族


一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1997.10

籍      贯

省 县(市、区)

入党时间

2017.03

转正时间

2018.03

所在院(系)、专业和班级


所任职务




 

 

 


学校

党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委

教育

工委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学习工作经历从初中学习开始填写;2.主要事迹尽量言简意赅;

3.此表正反两面打印;4.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留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