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18〕9号)要求,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三条纪律的基础上,市委针对我市存在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出“约法三章”。
一、严禁违规购买、收送烟酒和名贵特产
1.严禁用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特产;严禁虚开发票冲抵购买烟酒和名贵特产的费用;严禁将购买烟酒和名贵特产的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
2.严禁违规收受下属、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烟酒和名贵特产;严禁违规以办公事名义或以私人名义赠送烟酒和名贵特产。
3.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安排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烟酒和名贵特产。
4.严禁把管理的公共资源或名贵特产用于个人、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违规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
二、严禁违规饮酒和违规请吃、吃请
5.严禁在工作日饮酒。
6.严禁假借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活动名义饮酒。
7.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8.严禁违规接受、提供任何公款请吃和吃请活动,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用公款或私款请吃和吃请活动。
9.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安排下属、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请吃、吃请或买单。
三、严禁赌博和违规打牌
10.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组织、参与打牌。
12.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管理服务对象打牌,严禁利用打牌活动进行利益输送。
13.严禁为赌博和违规打牌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赠送的烟酒、名贵特产,要坚决予以抵制、拒收;对违规饮酒和请吃、吃请以及赌博和违规打牌活动,要坚决不予参加。对安排、批准、授意、指使违规购买烟酒、名贵特产的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违规饮酒和请吃、吃请以及赌博、违规打牌的组织者、提供便利条件者,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既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以上“约法三章”自3月20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约法三章”不一致的,以“约法三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