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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23 点击数: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优化学生干部队伍,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保证该管理条例制定的公平公正性,本条例依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制定。

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干部是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主要力量。

第四条学生干部来自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关心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自觉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自觉接受同学监督。工作要态度端正、刚正不阿、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实事求是。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与聘用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一)由主席团认真组织各班同学学习、领会学生干部选拔文件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

(二)严禁候选人采用非正当手段拉拢相关选拔人员,一旦发现有妨碍正当选拔干部的参选同学,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参加学生干部选拔的工作人员必须本着高度民主、高度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选拔,严禁串通一气,违背自己意愿投票,如有违规操作,一经查实,选票一律无效。

(四)学院学生干部选拔环节,重在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选拔流程为自主报名、初选、复选(笔试)、决选(竞选演讲)。

第七条学生干部的聘用

(一)院级学生干部一经产生,报校团委备案,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与学生会共同组织学生干部培训。

(二)院级学生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年,任期结束,颁发聘书并根据情况进行重新调整或继续聘任。考核不及格者,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有权将其聘书扣留。

(三)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院学生干部也可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第七条考核单位:学生会主席团、分团委纪检部

第八条考核宗旨: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考核范围:分团委、学生会等所有学生干部。

第十条考核内容: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表现中的德、能、勤、绩、廉五项进行。

(一)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是否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是否带头做到遵纪守法,带头发扬社会公德,在行动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团结同学。

(二)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主动工作并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以及理论政策水平,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勤: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是否能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

(四)绩:考核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主要看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通过工作在学院建设中做出的贡献。学习成绩主要看其学习态度,上课是否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课程考试考查全部合格是对学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五)廉:考核廉洁自律和克己奉公。主要考察干部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主要是看干部是否有违纪现象、是否健康向上,克己奉公主要是看干部是否合理使用部门经费。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学生干部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准确;

(二)在每学期末进行学生干部互评,各班班委及部门内部成员的民主测评;

(三)考核小组在互评及民主测评基础上,根据本条例制定的考核内容逐条量化评分;

(四)考核单位负责人跟据实际工作情况和量化评分进行总评,得出考核成绩,并存入学生干部档案,上报分团委备案。

第十二条考核制度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之间为良好;60-75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二)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严重警告者或校级处分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三)在考核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参与“五四评优”、“三下乡”等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干部。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