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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07 点击数: 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每届学生学籍档案共需进行两次大清查,分别为新生入学档案清查与应届毕业生档案清查。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注册在籍在读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

第三条实时动态管理原则

如有需纳入档案中的材料需及时将其装袋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时效性,如:奖惩文件、成绩单等。

第四条客观收集原则

根据学校实时通知,由对应年级辅导员及班级班委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基本档案材料。对于学生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审核,定期整理归档,避免错误信息出现,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条保密原则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档案内容泄露。查阅学生档案时,需履行查阅手续,严禁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安排

第六条存放安排

学生学籍档案分年级分类存放,班级按高招、初招区分,其中高招顺序为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每个班级需用一个大号档案袋装好,统一存放于学院档案柜中,要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盗。

第七条清查安排

(一)入学清查

每届新生迎新日,先由对应辅导员老师带领各班班助进行档案的收集,且在集中清查前由班助暂为管理。清查时,各班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放入班级大号档案袋中,袋外标记班级简称、份数。如有缺少请相应学生在两周内及时补齐。

1.高招档案:新生军训末期,由辅导员带领各班班助在学工办集中清查。主要清查各班档案的份数、个人档案袋内的材料内容(一般共四种,分别为报名登记表、体格检查表、志愿表、学籍表)。

2.初招档案:由老校区转籍,迎新后一周由辅导员带领各班班助在学工办集中清查。主要清查各班档案的份数、个人档案袋内的材料数量。

(二)毕业清查

一般在每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在档案材料收集完成后对毕业生全部班级进行清查。实施二轮检查,第一轮由各班实委进行,第二轮由实践部干部干事进行,均需前往学工办集中进行。清查后,根据学校招就处安排,上交毕业生档案(上交前依旧遵循第七条存放安排)。

1.检查封面,一人一份大学档案袋,由各班班委按当年学校要求填写封面。

2.检查档案内材料份数,包括入学清查的高中学籍档案以及当年学校要求填写和开具的材料,根据学校最新要求进行清查,特别是对大学材料中寸照、公章的检查。

3.检查各个班级档案数量,档案排序与入学清查一致。

4.如有材料缺少、不合格,统一登记后请各班实委通知对应学生在两周内补齐。

第八条日常管理安排

入学清查后根据第七条存放安排规范存放,并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日常管理。学生档案接收、查阅、存档、转递严格实行登记审批。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学院可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度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与本规定一并实施。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学工办。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