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现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湘一师校字〔2026〕21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湘一师教字〔2023〕1号)及《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26〕35 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含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龙永干、刘立勇
副组长:张惠、杨水远、李豪杰
成员:林璟辉、陈慧、王娜、2024级辅导员、2025级辅导员
组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的全面协调,副组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审核,工作组成员负责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具体落实及学生思想工作的疏导。
二、专业转出
(一)申请对象:我院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20%,超过则按照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年级排名由高到低确定申请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本科学生,或已进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的;
2.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需作退学处理的;
4.招生时为定向培养(公费定向师范生经生源地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或中外合作办学性质的;
5.以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申请与普通类招生专业互转的;
6.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在学生入学招生时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者;
7.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8.在转专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有舞弊行为的;
9.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或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不予认可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无第7条所列情形,并满足拟转入学院公布的接收条件;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允许转专业的,按其规定执行;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予以优先考虑。
3.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安排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经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
(2)学生复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其原修读专业或原录取专业已不存在的,可申请转入学科属性相近的专业;
(3)经所在学院认定,学生学业能力与原专业要求严重不符,难以继续完成学业,但有证据表明其具备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潜力的;
(4)因学校学科布局或专业结构优化需要,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统一组织部分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四)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2026年春季学期第17周周一至周三(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2日)受理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2.教科办组织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若学生选择了两个专业,则该表原件需填写一式两份(两份表格的志愿排序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学工办协同教科办进行资格预审。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转专业拟同意转出名单(学院)》(附件3)于2026年7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专业转入
(一)申请对象: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原则上仅接受第一志愿为我院专业的转入申请(不接受第二志愿为我院专业及调剂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已修课程都已通过考核(含补考)。
2.因特殊原因只适合在我院开设专业就读才能顺利完成学业,且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者。
(三)转入控制数:各专业转入人数为该专业当年高招人数的20%以内(每班人数不超过55人,详情见附件1)。
(四)转入考核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一周(2026年9月7日-9月11日)集中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依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应通知学生及监护人签订转专业承诺书(附件4)。
2.考核内容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转入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心理素质测试和现场问答(测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且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具体专业笔试考核内容如下:
汉语言文学:笔试科目为“语言学基础”(40%),“文学批评写作”(60%),总分100分。
汉语国际教育:笔试科目为“语言学基础”(40%),“中英文互译”(60%),总分100分。
网络与新媒体:笔试科目为“传播学概论”(40%),“新闻写作”(60%),总分100分。
广播电视学:笔试科目为“新闻学概论”(40%),“新闻写作”(60%),总分100分。
4.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学院在考核过程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专业考核加分标准》。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专业考核加分标准》
| 序号 | 加分条件 | 加分分值 |
| 1 |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30 |
| 2 |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25 |
| 3 | 在国家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15 |
| 4 |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排前5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15 |
| 5 |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排前3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10 |
| 6 | 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排前3名(含高中阶段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奖项) | 5 |
| 7 |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国家级正式刊物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刊物级别参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中文学术期刊论文分级标准》) | 30 |
| 8 |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身份,在省级正式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刊物级别参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中文学术期刊论文分级标准》) | 10 |
| 9 |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 年均纯利润20万加4分年均纯利润10万加2分年均纯利润5万加1分 |
| 10 |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 | 20 |
| 11 |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表彰 | 10 |
| 12 | 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取得一定社会效益,获得市级政府部门表彰 | 5 |
5.学院按照考核成绩和转入控制数,择优录取。教科办负责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并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二周周五(9月18日)前上报至教务处初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公示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转专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班级辅导员严格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摸底任务。
(二)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三)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湘一师校字〔2026〕21号)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湘一师教字〔2023〕1号)的规定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6月15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