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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22:41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留校住宿学生(以下简称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扎实营造浓厚学风建设氛围,抓实抓早学生考研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1.备战考研的学生。

2.参加竞赛集训、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勤工俭学、创新创业的学生。

3.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

其中2023届毕业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程序

1.6月11日前学生向辅导员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家长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2),申请表和家长知情承诺书均需一式两份,学生、学院各执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2.6月14日前辅导员在严格把关和审核学生申请留校的理由及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确定留校学生名单。

3.6月15日前辅导员将留校学生申请表、家长知情承诺书、以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3)的纸质稿交至刘晨晨老师,《统计表》电子稿发至刘晨晨老师。

4.6月15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统计表》上交学校学工部,如学校统一为留校学生安排寝室或居住本人寝室,留校学生根据安排办理手续入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纪律要求

1.服从学校住宿安排,遵守规定。如全校统一集中住宿,留校学生(以下统称学生)须在学校指定的寝室内住宿,并预缴适当的电费。如学校未统一集中住宿,学生必须在本人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凡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的学生,取消留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留宿人员交由保卫部或派出所处理。特殊原因当日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提前向值班老师请假并获得批准。学生公寓大门开关时间为每天早上六点和晚上二十三点。

2.遵规守纪恪守要求,规律作息。学生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签署的《承诺书》中各项条款,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的相关通知,刷脸出入学生公寓,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严格按照《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暑期考研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见附件4)作息,并由各班班级负责人按时上报。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留校住宿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畅通信息渠道,日报平安。学生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安排见附件5)每日向学生总负责人汇报各小组成员情况,学生总负责人汇报给值班老师,值班老师向学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学生要保证通讯畅通,与辅导员或值班老师、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因特殊情况需离开长沙的学生,需通过“奕辅导”履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未按规定办理者,视为违纪。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持内务整洁。学生要提高人、财、物的安全防范意识,个人财物要妥善存放和保管,暑期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防火安全,不得下河、湖、塘游泳,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吸烟、点蚊香等,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注意外出人身安全。同时,执行寝室值日制度,对寝室卫生进行轮流打扫。对于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留校住宿资格。

5.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有情况及时就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感染症状的应立即报告负责老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就医。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2.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家长知情承诺书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

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暑期作息时间安排表

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暑期留校学生小组负责人一览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