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我校最早开办的本科专业之一,其前身为新中国成立前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国文班。该专业有着较长的办学历史与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现为湖南省重点建设专业。在长期建设过程中,专业逐渐形成了“重学养,厚人文,强实践,尚创新”的特色,为湖南基础教育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语文教育工作者与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文艺鉴赏能力,能够在中小学从事语文教学与研究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经培养,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掌握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掌握较为丰富的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
2. 具备处理古今汉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具备解读和分析古今中外文学作品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的能力;
3. 了解中国语言文学相关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文学学士
四、毕业学分要求
应获得总学分51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33学分(修满33学分,可获得本专业辅修证书),选修课10学分,实践课程8学分(修满51学分,可获得本专业学位证书)。
五、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六、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学、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
七、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教学学时学分及所占比例 |
学分 | 学分 所占比例 | 学时 | 理论学时 | 理论学时 所占比例 | 实践学时 | 实践学时 所占比例 |
专业教育环节 | 专业基础课 | 12 | 24% | 192 | 176 | 21.5% | 16 | 2% |
专业核心课 | 21 | 41% | 336 | 310 | 41.4% | 26 | 3.7% |
专业方向课 | 10 | 20% | 160 | 140 | 13.7% | 20 | 2% |
小计 | 43 | —— | —— | —— | —— | —— | —— |
毕业论文 | 8 | 15% |
|
|
| 128 | 15.7% |
合计 | 51 | 100% | 688 | 628 | 76.6% | 190 | 23.4% |
八、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表
培养要求 | 课程 |
培养要求1 | 现代汉语、文学概论、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 |
培养要求2 | 写作学、唐诗宋词精读 |
培养要求3 | 形式逻辑、美学原理、语言学概论 |
九、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见附件)